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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北马向南一(第1页)

这一场秋猎盛宴,不得不说,那是相当成功的。

首先是在刘夫子的清点下,得出结论,马文才以极大优势荣获第一。

当然不是说他猎物最多,而是王蓝田团队的猎物,在大家以各种方案都没法儿分的公平的情况下,最后王蓝田拿了主意,那就是不论谁打得多,谁打得少,统一分配,绝对公正。

于是,每人最后只有不到半只野兔,加一只鸡。

一时之间,就让人相当无语,气势汹汹入林打猎,高头大马携物而归,吵吵闹闹终于分好,互相看看谁都很少。

于是,齐心协力的王蓝田小分队,也是万松书院的狩猎队伍,就这样很默契地分崩离析了。

另一件比较尴尬的事情,则是发生在梁山伯这边。

虽然猎物没几只,毕竟人家不杀生,一不用弓箭,而不用短刀,就连陷阱,都不放几根竹刺,基本上是纯靠着人工追逐的。

猎物不多,基本上就是几只野鸡,偏偏事儿还不少,不仅自己要放了这些天地之间的鲜活生命,梁山伯还试图鼓动别人也这么干。

“呵呵,你放了吧,你等下可别吃,以后也别吃,记住了,一花一木,皆有灵性,你就去吃土吧!”

受不了他的墨迹,本就心情不爽的王蓝田,拎着自己那只野鸡的脖子,让鸡头对着梁山伯,似乎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最后在姚一木拿过去的烤好的兔子腿之后,这一场争斗才算是落下了帷幕。

小小的几场插曲,无伤大雅,很快,随着一个个火堆架了起来,书院里的仆役们,便接手了这些猎物。

而学子们,则一边聊天,一边欣赏着秋日的风光。

与那夏日的炎热不同,即使是刚刚打猎归来,坐在这山间,听着远处泉水落下,望着远方鸟雀翩跹,风自山谷中来,带着花草的清香,再饮上一杯清酒,那滋味,简直爽快。

“学子们,我万松书院,今年的秋猎活动,到此圆满结束,接下来,请各位举杯!”

陈子俊总算是做好了心理建设,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

“饮!”

“好,如此风光,何不尽兴些?谁有好的诗文?尽可拿来,让我看看!”

王迁之笑呵呵地说道。

顿时,学子们的神色就变了。

就知道这老头没安好心,这就开始了?

不过,很明显,这并不能难倒书院的高材生,祝英台拿起笔来,挥洒笔墨:

轻风舞落叶,羽扇吹青衫。

翩翩少年郎,落笔造乾坤!

“我便以此诗作序,抛砖引玉,给大家打个样儿!”

“好,好。”

王迁之笑得开心,说实话,今年的学子之中,最让他喜欢的,就是祝英台了,聪明好学,又不死板,还很懂得捧场。

即便比不上祝英台出口成章,做首诗词,对于学子们来说,倒也不算太难的事情,毕竟,这不是什么正式的考较。

很快,就连王蓝田都磕磕巴巴地作诗一首:

秋高气爽,群英荟萃,

登高望远,把酒言欢。

自来至今,半年有余,

秋情难序,不若春景。

“兄长,你呢?”

听完王蓝田的诗,坐在王凝之身边的王兰,皱起了眉头,这种水平,几乎算不得什么诗了,不过就是凑了几句话而已。

唯一算得上机智的,也就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不过这家伙自从在钱塘搞了个断句之作后,时不时就以此为理由,倒也不算罕见。

王凝之瞧了一眼在那边得意洋洋的王蓝田,心里就很不爽,这小子,据说如今在青楼之中,也是颇有名气,要问是什么名气,就是在几位姑娘求作,均被他拒绝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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