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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史已经渐渐习惯了鹰啼兽的速度,耳边寒风呼啸而过,脚下一眼望不到头的森林,散发着古老而神秘的沧桑,滔滔云海的大气磅礴,俯瞰着人间美仑美奂的万家灯火。
领略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整个人就像一只飞鸟一样快乐地飞翔在这广袤无垠的天空。
一种豪迈之情油然而生,遨游天地之间,是每个人儿时的梦想,可是连续两天都是同样的景色,众人慢慢没有了刚开始的激情。
陈诗史躺在鹰背上百无聊赖,对杜大伟道:“杜长老,还有多久啊。”
“快到了,我说你小子烦不烦,都问了八百遍了。”
杜大伟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你每次都说快到了,快到了,都快两天了,再坐下去屁股都生疮了,还有天天吃干粮,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陈诗史一通抱怨。
“吃肉容易上火,不利于修行,这都不懂吗?”
“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啊,什么山珍海味应有尽有,我可记得一清二楚。”
“你小子不会是因为这个才选的我吧?”
杜大伟憋在心里的话脱口而出。
“嗯,不然你以为呢?”
“靠,你小子真是个吃货。”
杜大伟骂骂咧咧。
“穷人家的孩子你不懂啊,从小就没吃过几顿饱饭,好不容易有了选择,自然要选能吃好喝好的地方啊。”
“鬼信。”
杜大伟。
陈诗史还要调侃杜大伟,七只鹰啼兽忽然仰天打鸣,众人从中能感受到的它们喜悦之情。
“真到了?”
陈诗史翻身而起。
果然飞过一片山脉,一座雄伟的巨城拔地而起,出现在众人眼前,陈诗史发誓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城市,比鸡冠城大了十倍不止,高达数十丈的城墙连绵数十里,通体的火红之色,仿佛经历了沧海沧田,远远看去如同一只匍匐千年的巨兽。
众人在城门附近落下,红衣少妇一挥手,鹰啼兽啼叫一声,再次飞起,进入森林里觅食去了。
城门口有身穿火红色铁甲的士兵把守,人来人往进进出出,却没有人对他们的到来有所关注,想来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
吴山几人来到门口出示了令牌就领着陈诗史他们进城去了,越过朱红色大门,一条康庄大道映入眼帘,两边建筑错落有致,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一般,东西琳琅满目,叫卖声不绝于耳。
陈诗史他们看得呆了,宛若久在深山没有见过世面的野孩子,左看看右看看,这里摸摸那里瞧瞧,玩的不亦乐乎。
“别看了,先去火绒塔。”
杜大伟拉起陈诗史快步走去,否则一天也到不了目的地。
大约走了一个多时辰,一座地标性的巨型石塔拔地而起,耸入云霄,坐落在街道的尽头,周围街道纵横交错,来往之人衣着光鲜,穿金戴银,与陈诗史他们形成鲜明的对比。
“想来就是城市的中心地段。”
陈诗史判断。
“不错,这就是火绒城最繁荣,也是最好玩的地方了。”
“好玩?”
众少年疑惑。
“进去你们就知道了。”
杜大伟卖了个关子。
果然刚进门口就传来一阵阵呐喊加油之声,震的众人耳膜嗡嗡直响,只见一楼大厅,说是广场更贴切一些,因为真的大,陈诗史拿家族的广场来做对比,却不及这里的一般大小。
大厅中央由火红色石头砌成的擂台尤为醒目,上面两个青年男子正在交手,打的不亦乐乎,这种赌斗鸡冠城也有,只不过没有这里热闹。
“要不要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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