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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页)

栖梧这才知道,他拉着人家,东拉西扯地聊首饰、聊衣裳算是怎么回事。

合欢花一族的姑娘们,一身蛛丝编织的暗色衣裳,头油是月桂花的,钗子是黑石磨的,眉心或颊边用红颜色描着花纹,眼尾唇上也各自有一抹殷红。

最最重要的是,合欢花姑娘们,都有一股妖异的气质。

林信一改以往大大咧咧的“六界之友”

作风,一挽衣袖,连眸中神色也沉了几分。

栖梧从没见过这种套路,看得都惊呆了:“你也太熟练了吧?”

“唯手熟尔。

我编《六界美人榜》的时候,看过多少美人上妆?”

林信照了照镜子,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所以我一直觉得,那些男扮女装的被看出来的,除了先天条件限制,就是他们的功夫不到家。”

林信玩笑道:“扮姑娘家,连指甲都不染,哪能算是扮姑娘家吗?这是不尊重姑娘家。”

他一敛裙摆,从小楼里的窗子里翻出去。

今晚我就是魔宫里最靓的崽。

天色渐晚,魔界因为魔气笼罩,常年都是阴沉沉的。

林信拖着裙摆,大大方方地走在魔宫里。

所幸他来时就将各处都记得差不多了,也不至于摸黑在这里打转。

不过,抛开魔界与仙界的成见,作为一个点星灯的小星官,本着职业道德,林信深深地感受到——

给魔界建立灯烛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他从袖中掏出一张用来寻宝的符咒。

因为魔界魔气压制,仙君所用的符咒在这里只亮了一瞬。

这一瞬也足够给他指明方向了。

他循着符咒指明的方向走去,径直到了一座宫殿前。

殿中没人,他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去。

看模样,这里不知是谁的寝宫,林信有些怀疑,谁会把玄光镜这种宝贝放在寝宫里?

难不成,魔尊扶归把玄光镜当做普通镜子,送给某位宠妃了?

还真是荒淫无道啊。

他看了看四周,果真看见殿中案上,有一面铜镜。

还没来得及验证,一股很浓的魔气向这里靠近。

仙君对魔气的感知总是强一些。

相应的,魔君对仙气的感知也很敏感。

林信转身要逃,忽然想到这一层,心想或许外边人早就发现他了,这时候跑,只怕要被一掌拍在地上。

他想了想,反正他扮成了合欢族的姑娘,索性捧起案上冷了的茶盏,大大方方地就要走出去。

与那魔君撞了个面对面,林信低着头,行了个礼。

擦肩而过。

那魔君回头看了他一眼,抬手将他拦下,微微皱眉,却道:“林仙君,上回在天山,林仙君还没告诉本尊,木乃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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