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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叶游风看那人撒腿就跑,也懒得去追,就拍了拍手,“这位姑娘,以后再独自出门,一定要多加小心,江湖上贼人很多。”
说罢,便要转身离开,而一直略显得羞涩的女子也抬起头来。
她的容貌是很美艳的类型,水灵灵的大眼,好看的柳叶眉,小巧的鼻子,樱桃红的小嘴,怎么看怎么好看,竟是挑不出半点瑕疵。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也是太过美艳了,尤其是尖尖的下巴,怎么看都有点狐狸脸的样子,不过如此愈发勾人摄魄。
“姑娘可还有事?”
叶游风的脾气一向不错,对女人就更加宽容。
尤其是,一个美艳的女人。
“奴家姓杨,在家排名第九,公子可唤我九娘。”
那女子的脸上浮现两片可疑的红晕,说话的声音也很低,仿若呢喃。
看得出来,对于主动和男子搭话这件事,的确让她很羞涩,这样羞涩的神情落到叶游风的眼中,是很勾人的。
“原来是杨九娘,在下姓叶,不过是一介浪子。”
叶游风无意告知女子自己的姓名,所以用词搪塞。
却又听得那女子急急地开口:“原来是叶公子,叶公子刚才的举动,令小女子感动不已。
这荷包,便予了公子罢。”
说完,把荷包塞进叶游风的手中,就匆匆忙忙地跑掉了。
徒留叶游风一个人,拿着荷包楞楞地站在原处。
大殷的民风开放,女子上街而不戴头面已属正常,而赠与心仪男子饰物则是无可厚非,前朝更有美男子乘车出行而满载归来之佳事。
只是这荷包乃是女儿家的东西,予了自己,怎么就有那么一丝丝私定终身的意思?不过二人只是萍水相逢,这女子或只是为了表示感谢,那么就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恰巧大花也买好了干粮,从店里走出来,叶游风一惊,万不可让他瞧见了,便匆匆忙忙的将荷包塞到了胸前。
“船家昨天晚上就联系好了,”
大花似所未见,直接揽了叶游风的肩膀,把东西塞到他的手中,“这是给你的。”
叶游风一瞥:“为何我的里面全是馒头,你的却有鸡腿?”
满脸红光的死胖子买了东西,心情也好了很多,对着叶游风侃侃而谈:“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呀。
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多饿饿,可以保持大脑清醒。
什么,我为什么不用清醒?我得多吃点才有体力保护你,你以为天门十三煞那么好对付吗?如果不是为了你……”
胖子又搬出来那套,如果不是叶游风惹出来这么多事,他就不用离开自己心爱的花儿过来保护他的言论。
叶游风自知理亏,也不与胖子争辩。
很快就到了码头,叶游风刚要感慨一句终于不用忍受宛如老妈子一般啰啰嗦嗦的大花,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位姑娘。
姑娘背对着她,穿着一身白衣,身量纤细,站在江边,背影翩然出尘。
正是之前遇见的那位姑娘。
“原来是叶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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