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思凌不知为何就后退了一步,是逃跑,紧攥着陶坤的手跑开。
跑到两条街开外,脚步才渐渐缓下来,发觉自己还拉着陶坤的手。
猿人初见火光,第一反应肯定是逃开,手边有什么树枝,先抓了一起走再说,好歹是个倚仗。
她看见了好友心底发出的光芒,如新烛初次点燃,这焰色落在她眼里,连绵到她这里来,让她惊愕的发现,她自己也是可燃的物种。
尽管还不知能为谁点燃。
陶坤问:“现在去哪里?”
声音出奇静谥而绵绵,让思凌觉得,其实继续把他的手拉下去也没有关系。
但她还是放开了,脱口而出道:“找个地方喝酒去。”
陶坤一怔,问:“恐怕不行。”
“为什么?”
思凌又生气了。
一生气,美丽更如鲜花怒绽。
陶坤凝视她:“小姐是为什么想去呢?”
因为这样的心境、这样的阳光……应该是有些诗句讲这个的吧?思凌恍惚记得唐朝还是汉朝时,就有的,但想不起来了,滑出嘴的是这样的句子:“Shesawmysilverspursandsaid‘Let'ssparesometimeandIwillgivetoyousummerwine’”
(她看着我的银马刺并且说:“让我们一起排遣一段时光,我会倾给你夏日美酒。”
)
陶坤并不能听懂这句英文,但看了她的表情也就懂了,一笑:“其实不对的。
小姐是从没饮至醺然过对罢?让我来告诉您,喝了酒,自己可能会觉得飘飘然,但其实,首先嘴巴会臭,像老头子一样臭。
还有,饮过量,你会吐,吐得比晕船都狠。
不管酒多么贵,吐出来都是臭的。
喝多了,牙齿也会变得很黄,毛孔会变很粗,只有用特别厚的粉才能遮住,万一长出酒疮来,就连粉都遮不住了。”
他说着,思凌用手捂住自己的嘴、自己的面颊,到最后一句,申斥:“你是吓唬我的吧?”
“不错,”
陶坤看着她头发笑道,“要去正经酒店落座,你恐怕要先换身男装,并且让人相信你是个男子。
我对此不抱希望。
另外,我并不会喝酒,更不敢陪您喝。”
“胆小鬼。”
思凌顿足。
陶坤不以为忤,慨然应下。
思凌只好愤愤离去。
去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能回家。
陈大帅不在家,陈太太刚收拾打扮好,准备去牌局,先听见佣人惊慌道:“二小姐这个头……”
她两步赶出来,看见思凌这个头,像石头一样僵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缓过来,用比平常更冷静的语气下令:“给二小姐找一顶假发,让她可以戴。”
“我不要假发!”
思凌双手捂着头,抗议。
“你要出去见人,就必须用其他发型。”
陈太太像在说:你要说一加一,那就必须等于二。
国宴上,她指明要嫁给他,本来只是想挫挫某个狐媚子的锐气,谁知就此赔上一辈子。他说嫁给我,等于进了坟墓。她说娶了我,等于下了地狱。然而结果却是他是天平上国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无恶不作,臭名远扬。她是天平上国出了名的刁蛮公主,骄扬跋扈,众所周知。但他也是高深莫测神出鬼没扑朔迷离的至尊剑剑主。而她则是深藏不露行踪诡异身世成谜的驭水灵女。瑶儿,此生有你,便是足以。是吗?那昨天抱你的妹子该怎么处置?由你处置。纨绔子弟配刁蛮公主,无恶不作加上骄扬跋扈,世人唯恐避之不及,嗤之以鼻。可当至尊剑主配驭水灵女,高深莫测加上深藏不露时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一串玉石手链,意外的将我和他紧紧的纠缠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挖坟斗小鬼周游在各种牛鬼蛇神之中。不仅如此,我还成了那位爷的保姆丫鬟兼暖床的工具。可素,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怎么可能就屈服在那阎王爷的淫威之下?就在我要卷铺盖卷儿跑路的时候,却被一双白白嫩嫩的小手给抱住了腿麻麻,你要去哪儿?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更是齐刷刷的喊着嫂子。怎么看我都看掉进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大坑。我只能流下了两条宽面条泪...
李宏斌,毕业于华夏农业大学,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留在大城市里面工作,而是回到自己的老家,准备做出一番事业。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生命之神的这一丝真灵。得神位,凝神格,成为天底下唯一的一个神。...
陆总,您刚刚说了想结婚,不知道我可以吗?遭遇背叛后,唐若初找了素昧平生的某人组团结婚,各取所需。却不料,这一场婚姻是她整个人生的转折,前路生死未卜,是又一场虐心的疼痛,还是真正蜕变的甜宠,亦或者是她这辈子对爱情最后的停靠?...
无光的永夜中,逃难的队伍里,那跪在你脚前乞求食物的少女,或许正是你曾经朝思暮想的女神。无路可逃的难民群,那央求你带走他孩子的大叔,可能正是曾久居高位的官僚。可你所能做的,仅仅是抛开一切的底线,不手段的活下去。...
林东穿越了!三十三岁-十七岁,地球华夏-母星中州大雍,宅男写手-高中生。这是一个和地球相似的星球。一切都是暂新的,努力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