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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初见锦衣卫千户(第1页)

“往来客商恋云梦,不知归家何路途。”

这是云梦镇的一首童谣,赞叹云梦镇舒适安逸,热闹富贵。

固没有金陵之一等一的富贵荣华、杭州城绝色美人的温柔乡、扬州城鱼米兴荣之盛。

但贵在一个“四通八达”

上。

有道是:药不到云梦不齐,衣不到云梦不新,铅粉不入云梦不细,人不到云梦不知天地大。

而如今,一切都变了。

曾经的往来客商,永远驻足在城外的乱葬岗。

曾经沿街做生意的小商贩,早已成了乌鸦腹中餐。

早死的尚有一具薄皮棺材,晚死的竹席只半床。

没死的是最惨的,城中缺医少药不说,更没有粮食配给。

易子相食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云梦镇变成了人间炼狱,连最可怖的噩梦都难以描绘出的地方。

在姜宰宇的领地,云梦镇官兵校场搭起无数个帐篷,用来堆放方生方死的兵士们。

死人活人堆在一起,臭气熏天。

城中百姓也在校场看病,能吃到药的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吃不到药的,只等着死就够了。

若说云梦镇已经成了人间炼狱,那么云梦镇中的校场就是十八层地狱。

在此处生人和死人无异,每个人对生死都已经麻木了。

“你这人怎么骑马?这么宽的路也能撞上了?”

朱红玉靠在车棚旁打盹,入了云梦镇竟然被一个骑马的给撞了。

或许用“碰瓷”

更为妥帖恰当。

车夫停了马车,朱红玉掀开轩帘跳下了车。

也是清奇了,这么个瘟疫肆虐的鬼地方,竟然还有人碰瓷,谁这么无聊啊?

挡在她们车前的,是一匹乌黑的高头大马。

上面坐着一个男人,穿着丝绸做得衣服,还穿着一件披风。

因为逆光的缘故,朱红玉实在看不清他的脸。

“打扰了,县衙怎么走?”

车夫正要发怒,却被朱红玉拦了下来,这高头大马上的男人,说话的声音极好听。

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气。

“你去县衙?我也去。

这是县衙的车,你跟在旁边吧。”

骑马的人并未对朱红玉表示任何感谢,反而还有些趾高气昂。

朱红玉不想在这样一座“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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