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菀纠结了一下!
既然都好吃!
那就一起做了好了。
野鸡用野蘑菇炖,兔肉切成块儿爆炒!
啧啧啧!
想想都美味!
沈菀吞了吞口水!
似乎已经闻到了鸡肉和兔肉的香味
沈菀正喜滋滋的想着把鸡和兔一起吃了,头顶突然传来了秦琰的声音,“菀娘,你去了山上?”
秦琰看着沈菀,表情很是肯定。
沈菀觉得她去了山上这事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点了点头,就对秦琰道:“对啊,我确实去了山上,今天去山上,我发现山上的好东西倒是有不少!”
沈菀笑着的对秦琰说,“我在山上除了采了草药,野菜,还发现好多野蘑菇,那野蘑菇可是好东西,用野蘑菇煮的汤,味道鲜着呢。”
山上常有野兽出没!
那么危险的地方!
小媳妇儿居然去了那儿?
沈菀没有发现秦琰的脸色不对,还献宝似的把自己采回来的东西拿给秦琰看,“你看,这些都是我采回来的,不错吧?”
那女人到底有没有脑子?
山上那么危险的地方,是随便能去的?
秦琰的脸色越来越黑!
沈菀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一脸疑惑的就将目光秦琰看着,不解的问:“怎么了?”
“菀娘,山上常有野兽出没,老虎伤人更是常有的事,你一个人去山上要是遇见危险怎么办?”
秦琰一阵后怕的看着沈菀,“这次就算了,只是,下次可不许再一个人去山上了!”
山上有那么多好东西!
沈菀还想多去几次呢!
况且,她还打算去山上采野蘑菇卖!
她怎么可能不去?
“山上哪儿有你说的那么危险,我今天去了大半天,不是一点儿事都没有么?嘿嘿,放心吧,山上安全着呢!
不会有事的。”
沈菀不以为意的说。
“不许去!”
秦琰还是不同意让沈菀去。
“……。”
沈菀无语的看了她的便宜相公一眼,她不过是对他说了她去了山上,他就这样?
要是她对他说她今天还帮着别人打了野猪?
秦琰岂不是更加的不会同意她去山上?
“菀娘,听话,别去。”
秦琰再次对沈菀道。
沈菀知道这个便宜相公是担心她的安危才不让她去山上的。
于是,沈菀便看着秦琰说:“我就在山脚下四处走了走,又不是去深山,山脚下是没有野兽的,要有野兽也是深山有。
所以,肯定不会有事的!”
山脚下打猎的多,确实不太可能遇见野兽。
秦琰见沈菀说她只是在山脚下走了走,脸色这才稍微的好看了一些,“菀娘,山脚下虽然一般没有什么野兽,但是,毕竟那地方是山上,难免会有野兽出没,你还是少去为好。
若是你真想去,那就给我说,我和你一起去。”
只有他在一边看着小媳妇儿。
秦琰才会放心!
沈菀这会儿觉得饿的很,现在对她来说吃才是最重要的。
也不再继续和秦琰说去山上的事,沈菀抓起野鸡和野兔,就对秦琰道:“我去灶房做吃的去。”
我们离婚吧!隐婚,身世丑闻把她这个小明星推到了风口浪尖,她的老公却和初恋情人在办公室恩恩爱爱。三年的婚姻也最终以这五个字收场,官锦戚身败名裂。一个月后,异国他乡的她被告知宫外孕,摘除了一侧的输卵管。五年之后,她再度回国,命运的绳索还是将她和阎既白拉扯在了一起。一个喊着妈妈的小男孩儿时不时的跑来探班,还顺...
(已完本,欢迎入坑!)前世庸碌无为,今世淡薄名利。却甘心陪着他,夺江山谋皇位。她要守家门,更要护亲人。却被他霸王硬上了弓。他总是温柔呵护,却在她执意离开时,跋扈的挡在她的面前,我会护你一生,但绝不会放手!∞∞天有尽,人无情,鸿茫世间情转泪,醉饮世间愁。为伊怒,血沾襟,踏遍红尘千山路,共剪西窗烛。春风千树,飞花如雪,阡陌凡尘难渡。江山多劫,玄阳入梦,与君轻生冥悟。∞∞这是叶赫完本的第三本书,不敢说写的比前二本好,但却可以保证,比前二本写的更加用心!叩首拜票求收藏!...
主角死后重生到魔炮,并成为双胞胎姐妹的妹妹。题材不是完全走魔炮路线,会穿插大量原创,不虐主。不是百合就是单身,不会嫁人。作者是新人,所以文中有很多bug,请不要喷。...
莫名回到那段被叫做青春的年代,张宇没有太大的野心,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再像前世那样潦倒,最大的梦想也只是成为前世没有做到的网文大神,做富二代他爹而已。凭借重生之大涅槃,他成为一线作者,刮起重生小说的风潮。这是一个扑街作者凭借都市小说成为网文大神引领风潮的故事。...
阴山一白骨,行走在大千世界,从冥府开辟,到洪荒破碎,当然,这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什么东西能够让愁眉苦脸的平心娘娘会心一笑,才是他奋斗的目标。...
离烟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她更悲催的存在了被自己的男朋友和表姐设计送上别人的床宁死不屈的逃出来一头撞进了一个帅的人神共愤的帅哥怀里以为终于要得救了不想人家居然趁火打劫要求以身相许才救她What以为灰暗到不行的人生,怎么突然就换了画风?最少的钱租到最好的房子最简单的形式,得到了最喜欢的工作咦当初想轻薄她的那老男人破产了?前男友遭到报应了?坏心表姐得到应有的惩罚了?离烟心脏砰砰跳,这一切,不会都是那个人的功劳吧?而那个人,只是用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神看着她小家伙,你当初不只是扑进了我的怀里,还扑进了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