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余漆之给凌霄的备注。
撩不动的洁癖怪:那个……下次你晨跑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老绕着我家楼下跑?
余漆之:???
什么玩意儿?自己今天绕他们家楼下跑了?
余漆之一口三明治不上不下,差点噎着,鬼知道这个洁癖怪住哪栋楼啊,自己不过是因为那一块儿栀子花开了才多绕了两圈。
余漆之揉了揉额头,心想完逑了,自己怕不是已经被这人定义成花痴狂魔了。
但还是想挣扎一下:大兄弟,你仔细想想,你有告诉过我你住哪栋吗?
凌霄不晨跑,但他起得早,每天习惯早起坐阳台看会儿书,结果今天偶然一低头,就见到了熟悉的身影。
开始他倒是不以为意,运动是个好习惯,既然搬过来了,遇到也是常事,但是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凌霄眼睁睁看着那姑娘从他家楼下跑过了好几趟。
凌霄盯着手机沉思了几秒钟,发现自己确实没有说过,于是欣然下了结论。
撩不动的洁癖怪:所以你跟踪我?
余漆之一口老血,花痴狂魔还不够,直接升级为跟踪狂了。
余妖精生气了,她余妖精就算是想撩汉,也绝不会用这么low的手法,你可以说我不要脸,但是你不能说我撩汉就这水平。
这是尊严之战!
余漆之:凌先生,我必须声明,我并不知道你住哪一栋,至于为啥我绕着你家楼下跑,只是因为那块儿种的栀子花开了,而我比较喜欢栀子花的香味儿,所以多绕了两圈,以及,我的跑步范围是自由的,没有打扰任何人,只要我愿意,我在哪里跑都可以,懂?
余漆之说完还不解气,冷不丁想起了上回凌霄回她的那句话,当即一挑眉,可算逮着机会怼回去了:
自信是好事。
我就是要这样香
凌霄作为一个严谨的学术男,他会轻易相信余漆之的鬼话吗?
当然不会。
于是他亲自下楼转了一圈,发现果然整个小区只有这一块儿栀子花开了。
栀子花花香浓郁,凌霄有点不习惯,但是好歹挽回了一点余漆之的形象。
凌先生十分大度地决定相信余女士,不与她计较,而余女士也自觉解释到位了,不必再为此事负责。
于是第二天一早,早起的凌先生,再度在自家楼下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蓝白条的运动衫,天蓝色发带,一圈……又一圈……
凌先生足足见她从自己眼皮底下飘过了八圈。
啧,这姑娘体力不错啊!
但是凌先生莫名又觉得不爽了,再度戳开微信。
撩不动的洁癖怪:小区东北角24栋那边的栀子花今天开了。
携带属性异能,从巨人城废墟开始领教一个个世界的风景。他曾将泰坦揍得发出悲凉的惨叫,也曾骑着魔翼龙遨游蓝天。他见证过暗影岛的迷雾,也曾经连夜从守护者之海奔袭到比尔特沃夫。而最初的最初,他只是想要回家而已。已有百万字作品,节操满满请放心阅读。...
爷爷收留的风水先生临终前找了一块风水宝地报答,说是此地出贵人,弊端却是三代之内次子绝后,也就是家中每一代的老二都会绝后!为此,二叔老大不小仍然是个光棍汉,而我,正是家中第三代的老二一个祖坟,一个希望,一个诅咒。希望如何迎接?诅咒又是否真的避无可避?...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不是主角的后宫,亦不是主角的红颜,而是主角的炮灰哥哥的炮灰未婚妻而已,除了幼儿时的短篇出现,就只剩死得凄惨的那一小部分了,这么一想,未免沾边的剧情也太少了吧,好歹也干脆点给个边都沾不上的身份啊...
裴翎爱霍锦修爱了一辈子,体无完肤,死的时候都不想见霍锦修最后一面。重生后的裴翎不需要爱情不需要亲情,只想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谁知道上辈子虐死她的霍锦修,这辈子却上赶着来让她虐。他不理她,他诬陷耍赖装可怜无所不用其极,每天虎视眈眈的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男人,整个一只凶狠的小狼崽子。他以为自己努力,就可以让裴翎重新喜欢上他,然而最后裴翎还是选择了别人。...
在大隋朝解决基本人民群众温饱问题,解决温饱问题,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钢铁之男。...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玄之又玄!当青山变成俗世嘴脸,当碧海变作逐浪滔天,曾经的桑海沧田,变成了过眼云烟。谁人可知?孤影与红颜的相遇。那其实是十亿年的因,才换来转瞬即逝的果。这一世,他,为情义而战,为乱世而争,问情问道问长生,为她开启玄道之门。吴凡,小人物,大仙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