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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
那电影混帐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
故事讲的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参加了战争,在医院里丧失了记忆力。
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的他自已是谁。
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
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
狄更斯来。
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
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
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
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
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
狄更斯作品的疯子。
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
那姑娘是个出版商。
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
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
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
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
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
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
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
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
她的心地十分高尚。
他于是回去了。
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
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糙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
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
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
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
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
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
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
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
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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