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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走了,家里又来了一只小狗崽,我给它起了名,叫:欢欢!
它身上是黑地白点,只不过,点很大,所以它是一条黑白相间的花狗!
相对于点点,欢欢并没有受到爸爸与妈妈的岐视,虽然它的身上也有白色,但是相对而言白色很多,而点点的白色只有很少的一点。
有时候倒霉在于数量,不是因为数量大,反而是因为数量小,就象犯错误的人,总犯错误的人未必受到谴责,稍微犯错误的人反倒会被刁难!
有时候倒霉在于位置,欢欢的白色遍布全身,而点点的白色仅存于尾巴尖!
但是对于想治你罪的人,正应了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欢欢一直是我喂养,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
家里其他人,根本对它不闻不问,仿佛爸爸把它带回来,就是为了让我多一件差事!
只是这正中我的下怀,是我所喜欢的事情!
因为爸爸、妈妈从来都没有真正的疼爱过我,就连说话都是凶巴巴的,所以对于一个与我好好说话的人,我总是无法抗拒,尤其他的语气里还加上了亲切与客气!
那一日,骄阳似火,把一切都照得明晃晃的,墙根的枣树的叶子发出带光的嫩绿,并且支撑出一把天然的伞!
身为假小子的我,跳上墙头,走到离枣树近的地方,确保可以被树荫罩住,就骑坐在墙头上。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是一种男人的感觉吗?觉得自己除了没鸡鸡,与男孩子并无差别!
因为一般女孩子是不敢骑坐墙头的!
坐了一会儿,我又挪了挪位置,因为我想让枣树的叶子把我包围,以达到没人发现我的目的,这时二弟和四妹不知在哪里?我非常害怕被他俩发现,因为我根本不需要他俩的存在,不需要他俩带我玩,不需要他俩陪我玩,可是反过来却不成立,他俩总是让我带他俩玩,我视他俩为拖油瓶!
又不敢得罪,因为他们会向父母告状,然后免不了一顿毒打和恶骂,仿佛带他们是我的责任,其实是在帮父母的忙罢了!
可是父母谁也不感谢我,甚至对我充满挑剔,常常让我想为什么会这样?不过,我是欠了他们的债,吃他们饭的债,穿他们提供的衣服债。
至于把我生了出来,那也不是我想出生的,假如在我刚出生的时候,把我掐死,对于没有意识的我而言,又何惧死亡呢?死也就死了!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男人推着手推车过来了,我认得他,是我奶奶那边的一个远亲,叫郁垛子,他长得五大三粗,特别黑,力气很大,象一头黑水牛,不过,娶了一个肤白如雪的娇妻!
但是这个女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听说早就跟他那个帅气的弟弟搞到一起了,整个村子的人全知道了,就他蒙在鼓里,还是假装不知道?
郁垛子,是翻版的“武大郎”
,但是他是高大威猛版。
这个人不坏,而且很踏实,是个认认真真过日子的男人,就是长得丑,又不会说什么花言巧语的话,这又有什么过错呢?怪就只能怪,娶了一个水性杨花的老婆,自己看不穿,还当个宝贝一样心疼!
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平,郁垛子的弟弟却长得风流英俊,特别擅长猜度女人的心思,所以才能与嫂子一拍即合,时常苟合,如同干柴遇到了烈火……可怜的郁垛子被自己最亲爱的人欺负着、欺骗着,却从无觉察!
这真叫:好人未必有好命!
郁垛子把手推车放下,他在搬运邻居家新房前面空地上的一只铁筒,那是一个废弃的油筒,一般用来装水,盖房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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