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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莫邪。
今天是我嫁给干将的日子。
我同干将是青梅竹马,从我七岁起,眼里心里都只有这个傻小子了。
对,村里人都叫他傻小子,可我觉得他不是,他只是不通世事而已,对我却是极好的。
我还记得他刚刚学会铸剑的那日,他把自己钻研打磨了好久的那柄小刀送给了我,没错,他第一次铸出来的那把根本就称不上是剑。
那天,他羞怯极了,红着脸把那柄小刀塞到我手里,告诉我说可以拿去用来砍柴。
砍柴?我怎么舍得呢,我把那柄小刀珍藏着,一直到今天,今天是我嫁给他的好日子。
小刀算是他给我的定情信物,除了这个我什么都没要,甚至,连红盖头都没有,我买不起,他也是。
但我仍然感觉很幸福。
此时的我正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听着他累极入睡的打鼾声,他刚从铸剑房出来,身上还带着一丝丝的铁锈的味道,曾经有人问我说:“莫邪你怎么会受得了他那种常年跟铸剑打交道的味道?”
我想说,也许是天生的,没有人能受得了他,但我可以。
干将,这个傻小子以后将是我的全部,我的所有,我的命,嫁给他,再穷,我也不后悔。
-
一分为二的生命,独一无二的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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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蛮抱着两柄剑回到水晶殿的时候,南宫大人在大殿门口正等着他,李白立在他的身后,很隆重的感觉。
但秦小蛮没有心情理他们,直接抱着剑去了后面的泉水,将两柄剑一起投进了泉水里。
南宫大人和李白不紧不慢的走过来,立在泉水边,泉水里倒影着他们飘逸的身影。
“人泡在泉水里可以治愈,那这两柄剑呢?会恢复人形吗?”
秦小蛮盯着已经沉到水底的两柄剑,问。
南宫大人没有说话,转身走开了,李白犹豫一下,朝秦小蛮走过来一点,说:“或许吧,但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
秦小蛮不做声,直接脱了外袍跳进了泉水里,李白一惊赶忙捂眼一个纵跃便消失无踪。
秦小蛮泡在泉水里哈哈大笑一阵,李白这个家伙很羞涩嘛!
泡完泉水出来秦小蛮一身的疲累都被洗去,神清气爽,颇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回到房间,不等南宫来教她,秦小蛮就很自觉的在商城里选了自己看的上的装备,或许是这次的任务完成的漂亮,得到的金币和奖励很多,变成彩色可选的装备也很多,看了一圈儿下来,秦小蛮最终为自己选了一件魔女斗篷。
斗篷从虚空幻化而出,秦小蛮便直接穿在了身上,晶蓝色,亮晶晶的很漂亮。
被她放在心口口袋处的那颗命石又温热了一点,可秦小蛮不太开心,还没有从干将莫邪的悲剧中彻底缓过神来。
在水晶殿睡够了三天三夜,秦小蛮选择再次出发,这次他选择的英雄是百里守约,一个外表温润俊朗内心却十分单纯的美少年,吸引秦小蛮决定去看他的,还有那个他和弟弟百里玄策的约定,她想去看看那究竟是个什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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