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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第1页)

看着夕阳中,胖子渐行渐远的身影,尼尔森内心中已经打出了一万发火球。

“死胖子,就让你再嚣张几日。

这些耻辱,我会连本带利全讨回来的!”

尼尔森默默发誓,转身便朝广场方向走去。

没走几步,提里奥就气喘吁吁的迎面小跑过来。

“少爷,那个商贩说,精灵石已经被别人全买下了。”

提里奥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显得颇为自责。

尼尔森远远看了一眼,那个满脸胡子的中年大叔果然已经开始收摊。

瞧他哼着小曲,满脸喜悦,一定是今天生意不错。

“没事,人生不如意十有**,我们已经捡到漏了。”

尼尔森拍拍提里奥的肩,示意他不要放在心上。

“少爷,快天黑了,我们是不是需要回城?”

“不回了,先找个酒馆吃一顿。

然后留宿在雄鹰城吧,明天一早,还有事做。”

尼尔森脑中计划着明天的行程,吩咐提里奥去找酒馆,自己留在广场再随便逛逛。

西边的残阳被城堡后的高山吞食了最后一丝余晖,入夜了。

街道上,一盏盏油灯被点亮,行人有增无减,大多都是一家人饭后出来散步。

广场的两旁,有许多露天餐厅。

到了傍晚,这些好位置就开始陆续有了生意,而现在,已经是座无虚席了。

尼尔森随意的观赏着周边的景致,他已经不再羡慕他城的繁华。

“时间才是证明成功的标准,这种程度,将来也只是我的一个附属小城罢了。”

尼尔森很宽心,中二病宅男都志向远大,他没有许下征服星辰大海,已经算是病情好转了。

没过多久,提里奥就回来了。

“少爷,打听清楚了。

往西走有一个酒馆,在当地非常出名,叫‘香克斯’。

不过现在还有些早,可能人不会很多。”

“香克斯,这个名字我喜欢。

带路吧。”

尼尔森摸了摸手杖,正了正高礼帽,就朝西边走去。

城区的西边看上去有些乱。

所谓的乱,并不是混乱,应该说人口有些杂。

平民装扮的,贵族装扮的,有些人看上去甚至像盗贼、强盗或是赏金猎人。

尼尔森看着街区的人群,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很喜欢这样的氛围,越是杂乱人口聚集,越能打听到有趣的情报。

而随着提里奥带路,两人很快来到了香克斯酒馆门口。

这个酒馆的位置有些偏,不过站在外面已经能听到里面的嘈杂声。

房子也有些陈旧,门外的招牌有些歪,上面画的是一杯美酒的图案。

“酒香不怕巷子深,嗯,确实不错。”

提里奥推开门,尼尔森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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