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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来巴黎旅游,他就被古董店里的一个公文包深深吸引,「真不错,你喜欢吗?」女友问男人。
她见男人喜欢,女友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他看似是一只破旧的皮包,却不料在未来的某一天成就了男人。
回国后的男人依旧投身到创作中,尽管他埋头苦干,孜孜不倦,但寄出去的稿件全部石沉大海。
迫于生活的压力,他不得不来找父亲借钱生活。
虽然父亲慷慨,但他也警告小雄,这是最后一次让这个认不清现实的儿子赶紧去找份养活自己的工作。
小雄深信他一定能在文学界闯出一番天地,于是他在一家大出版社找了一份工作,一边打点关系一边继续写作。
跟了他三年的女友坚信自己的男友一定能混出名堂,所以一直陪在小雄的身边,不离不弃。
直到这天,小雄在收拾稿件时,才在买回来的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看着那满是文字的书皮,这仿佛是一份小说的手稿,打开一看,里面精湛的文笔立刻吸引了小雄的注意。
花了两天时间,他终于将这份手稿看完。
可高兴的同时,他也暗自伤神,因为以他的能力,根本写不出这般优秀的稿件。
从此,他便对那份来历不明的稿件念念不忘,就连跟朋友聚餐时,他也心不在焉。
终于,在道德和名利面前,他选择了后者。
在凌晨三点钟,他将那份手稿原字未改的敲进自己电脑,第二天就引来了女友的赞美。
原来她被稿件中的故事深深打动,她懊悔跟小雄相处了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男友的才华。
女友鼓励小雄这本小说一定要出版,得到了女友肯定,小雄来找了老板,他把这份稿子交给老板把关。
想起死心塌地跟随他的女友,小雄不想再带他过穷困潦倒的生活,果然,回头老板就找到了他。
老板大力称赞这是有史以来他读过最精辟最好看的稿子。
随着稿子出版,小雄很快一夜成名,他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还获得了年度最佳文学奖。
名利双收后,追随他三年的女友也熬出了头,就这样,两人顺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然而,就在这晚,参加完晚宴出门,一名老头却在暗中盯上了他。
这天,他看到小雄上了一辆公交车,老头终于抓住了机会,他一路跟随小雄来到了中央公园。
在小雄旁边的长椅上,老头坐了下来,老头小心翼翼的试探,他想看看这个一夜爆红的作家是怎样的人品,还询问小雄:「成名后是种什么感受。
」
小雄没有怀疑老头的目的,以为他是欣赏自己的粉丝。
他说:“这部作品是一本精华,还说另外一本书能出版全是沾了这部作品的光。”
或许他坦诚的态度,让老头非常欣慰,没有为难小雄直到小雄离开时,老头才说出了他的身份:「有个人写了一篇小说,而有个脓包恰好得到了它,发表了它得了想要的一切,这个故事你想听吗?」
这一刻,小雄意识到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他只好内疚地坐下来,听老头分享他的故事。
那是1944年,他被派往巴黎服役,残酷的工作环境让他只能在书中找到活着的乐趣,于是他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
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他的妻子,在街角的一个餐馆里,他和当时的妻子一见钟情。
由于彼此充满好感,在老头的主动出击下,他们很快坠入爱河。
两人一块在公园里吃冰淇淋,一块打骂,他们教对方各自的语言,活成了彼此眼中的全世界。
但随着老头服役结束,这段恋情迎来了考验。
回国后的老头经常郁郁寡欢,生活也黯然失色。
由于忍受不了相思之苦,他再次返回了巴黎,阔别许久的两人决定再也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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