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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杨烨就是在众人的称赞声中长大。
小学的时候,她不但长的漂亮,更能歌善舞个xing活泼,一直都是各种文艺活动的主力。
可进入初中之后,杨烨和孟嘉婉同班,这个温柔的女孩不但样貌甜美,更是多才多艺,无论是唱歌还是弹钢琴,样样都不输给杨烨,抢了她不少的风头。
这让从小就习惯了褒奖和出风头的杨烨很有些不适应,暗地里把孟嘉婉当成了竞争对象,无论是学习还是文艺方面,甚至在衣着打扮上都拼命的想要压过孟嘉婉一头。
进了高中,两人居然又分在同个班级,虽然人人都把她们称为“七班双娇”
,可杨烨总觉得盯着孟嘉婉的目光要比自己更多一些,心中当然会有些不服气!
于是她才会处处和孟嘉婉作对,拼命想要证明自己更优秀。
以前她没太多的机会,直到吴逸回来,让她以为自己找到了孟嘉婉的弱点!
可让杨烨万万想不到的是,前几天那一场校门口的风波,她本想看孟嘉婉出丑,反倒见证了吴逸大发神威的一幕。
直到如今杨烨都想象不出来,为什么小峰哥会给吴逸跪下,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今天在zhongyang大街的偶遇,让杨烨心中又生出了几分的不爽。
越是看到孟嘉婉脸上幸福的笑容,她就越有一种被比下去的落寞感。
“凭什么啊!
我不如孟嘉婉漂亮还是我的xing格不够好,我有哪一点不如她呢?不行,我一定要把他们搅和了!”
杨烨想着,嘴角便微微翘起露出一个优美的弧度来。
“嘉婉,我正想去买衣服呢,遇见你太好了。
不如你陪我去挑选一下吧……除非你觉得男朋友比同学更重要哦!”
杨烨笑眯眯的道。
吴逸刚想婉拒,孟嘉婉却微笑着道:“好啊,既然你不介意当电灯泡,那我就见识一下你的品味了。”
一个小时之后,吴逸悲哀的发现,就算他拥有巫医的透视眼,依然无法看明白女人这种生物。
上帝创造女人的时候,大概从来不曾加入一种名为理xing的东西吧,明明是两个冤家对头,却谈笑风生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这让吴逸怎么也看不懂。
更可怕的是,一个女人逛街的时候战斗力假如是一万,两个女人凑在一起绝对超过两万,倘若是两个美女的话,三万怕都是打不住。
至于男人在逛街方面的天赋……还是别提了,提起来脚底板就疼!
这一逛,就从中午逛到傍晚时分,吴逸就算在山中跟狗熊摔跤的时候都没觉得这么累,此刻却只觉得两条腿都灌了铅似的!
反观两个女孩子依然jing力十足,让人怀疑她们逛街的时候是不是有某种魔力附体,永远感觉不到疲倦!
路过一间阿迪达斯品牌店,杨烨看中了一套运动服,就跟孟嘉婉走了进去。
吴逸干脆坐在门口的长椅上,目光在满街美女的大白腿和黑丝袜上扫来扫去,倒也快活。
忽然他的目光在三个大汉身上停留了一瞬,这三个人歪歪斜斜的走在大街上,所到之处行人纷纷走避,谁也不敢靠近他们十米之内。
为首的大汉生得虎背熊腰满脸横肉,还留着个jing光铮亮的大光头,白背心压根就包裹不住他那一身的腱子肉和横贯右手臂的青龙纹身。
他的打扮和纹身明白无误的告诉所有人,俺是黑社会!
在光头大汉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二十郎当岁的混混,一个染着一头黄毛,另外一个穿着个大裤衩子。
三人大概是喝醉了,走起路来歪歪扭扭,充满yin邪的目光不住往迎面走来的女人身上晃,令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三人走到距离吴逸不到十米的地方,大概是累了,干脆一屁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大声的聊起来。
“你瞧那妞,大腿粗的跟马桶似的,就这样的还穿黑丝袜呢,插泥地里当电线杆子都够用了!”
黄毛指着街上走过的一个女孩,肆无忌惮的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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