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世为人,不过才苟活区区数年,却给了何思远截然不同的感受。
前世,何思远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任他是权倾天下的帝王,还是富甲一方的富贵,在他眼中,不过是弹指间,就挥手可灭的蝼蚁。
这一世,从出生开始,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里,何思远都感受到了,来自爷爷、奶奶、爹、娘,家里所有亲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
这就是爱吗?
何思远很喜欢这种,来自父母亲人,对他真心实意的爱护,不会因他聋,不会因他哑,也不会因他傻,而对他有一丝一毫的嫌弃和埋怨。
前世,自师父渡劫飞升后,何思远就隐居洞府,与世隔绝,千年以来,他独自一人,孤独的修炼,让他的心性,有了一点点的不正常。
何思远是站在修炼界最巅峰的高人,自然就容不得,别人对他有一丝一毫的逆叛,稍不称心,他就会在挥手间,让人在瞬间里,烟消云散。
这一世,从出生那一刻起,何思远就感受到了,前世他从不曾拥有的,来自父母亲人的,那份沉甸甸的关爱。
原来,做一个只有区区百十年寿命的凡人,真的好幸福。
何思远把父母、亲人的爱,都深深藏在心里,也更珍惜每一个和父母、亲人们,在一起的日子。
为了不让爷爷、奶奶、爹和娘他们,整日的哀声叹气,何思远五岁时,就小心翼翼的,把神魂封印打开一条缝,释放出千分之一的神魂。
接着,何思远就躺在床上,奶声奶气的,求着上学的姐姐们,教他读书认字。
短短几天,何思远展现出的神奇天赋,把一大家子人,都震撼住了。
仅仅只是短短的三天,何思远就学会了数千个字,会读、会写,就连三年级语文课本里的文章,他看几遍后,就能一字不错的背下来。
这就是天才啊!
不,就算是那些所谓的天才,在何思远面前,也会变成一无是处的废虫。
如此一来,全家人更是齐心协力,拼了老命的挣钱,想要治好何思远的病。
一晃数年过去。
何思远已经十二岁了,他的身体依旧弱不禁风,除了吃喝拉撒,他都只能无奈的躺在床上。
平日里,何思远别说帮家里,扫地洗碗,就是在小院坝里,多走几圈,他也会累得气喘吁吁。
眼见着爷爷、奶奶、爹、娘和姐姐他们,为了他的病起早贪黑,省吃俭用,日渐消瘦,何思远的心里,也充满了愧疚和痛苦。
前几年还好,风调雨顺,庄稼人只要勤劳持家,总能吃饱肚子。
去年,却突发天灾,炎炎夏日里,不见一滴雨水,任一群庄稼汉子,起早贪黑的从江里,挑水浇灌庄稼,收成依然减少了大半。
村里的大锅饭早就停了,各家各户把粮库里的粮一分,是死是活,就看天意了。
别家还好,没有拖累,农闲时,妇人孩子们,到附近山里去挖点野菜,采些野果,总能把日子熬下去。
老何家里,却有何思远这一个病秧子,一家人省吃俭用,每一分钱,都要精打细算,存着给何思远买昂贵的人参。
眼见着家里的老老少少,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这日子也快过不下去了。
何思远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数年来,何思远躺在床上,除了博览群书,更多的时间,都用在练习神识上。
携带属性异能,从巨人城废墟开始领教一个个世界的风景。他曾将泰坦揍得发出悲凉的惨叫,也曾骑着魔翼龙遨游蓝天。他见证过暗影岛的迷雾,也曾经连夜从守护者之海奔袭到比尔特沃夫。而最初的最初,他只是想要回家而已。已有百万字作品,节操满满请放心阅读。...
爷爷收留的风水先生临终前找了一块风水宝地报答,说是此地出贵人,弊端却是三代之内次子绝后,也就是家中每一代的老二都会绝后!为此,二叔老大不小仍然是个光棍汉,而我,正是家中第三代的老二一个祖坟,一个希望,一个诅咒。希望如何迎接?诅咒又是否真的避无可避?...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不是主角的后宫,亦不是主角的红颜,而是主角的炮灰哥哥的炮灰未婚妻而已,除了幼儿时的短篇出现,就只剩死得凄惨的那一小部分了,这么一想,未免沾边的剧情也太少了吧,好歹也干脆点给个边都沾不上的身份啊...
裴翎爱霍锦修爱了一辈子,体无完肤,死的时候都不想见霍锦修最后一面。重生后的裴翎不需要爱情不需要亲情,只想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谁知道上辈子虐死她的霍锦修,这辈子却上赶着来让她虐。他不理她,他诬陷耍赖装可怜无所不用其极,每天虎视眈眈的盯着每一个靠近她的男人,整个一只凶狠的小狼崽子。他以为自己努力,就可以让裴翎重新喜欢上他,然而最后裴翎还是选择了别人。...
在大隋朝解决基本人民群众温饱问题,解决温饱问题,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钢铁之男。...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玄之又玄!当青山变成俗世嘴脸,当碧海变作逐浪滔天,曾经的桑海沧田,变成了过眼云烟。谁人可知?孤影与红颜的相遇。那其实是十亿年的因,才换来转瞬即逝的果。这一世,他,为情义而战,为乱世而争,问情问道问长生,为她开启玄道之门。吴凡,小人物,大仙侠!...